今年6月27号与房屋托管中心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但实际上房东6月22号已经通知托管中心房子要卖掉,而作为房客的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却丝毫不知情。现刚住进不到两个月,托管中心只是告诉我们得搬走,而不提任何其它的赔偿事务。入住以后我们申请了网线,单网费接入一项就1300多,另外还交了一年的网费900元,此外下个月的房租我们已经交纳。现在托管中心单方面毁约,而且交涉时态度极其恶劣,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方面我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又应该得到哪方面的赔偿,房屋托管中心又应该承担哪方面的责任呢,如果对薄公堂又应该如何去做呢
谢谢各位好心人了
如果房主和托管公司解除了托管关系,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