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刚租2个月,签了一年合同却被告知房子要被卖掉,房屋托管中心应该负什么责任

今年6月27号与房屋托管中心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但实际上房东6月22号已经通知托管中心房子要卖掉,而作为房客的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却丝毫不知情。现刚住进不到两个月,托管中心只是告诉我们得搬走,而不提任何其它的赔偿事务。入住以后我们申请了网线,单网费接入一项就1300多,另外还交了一年的网费900元,此外下个月的房租我们已经交纳。现在托管中心单方面毁约,而且交涉时态度极其恶劣,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方面我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又应该得到哪方面的赔偿,房屋托管中心又应该承担哪方面的责任呢,如果对薄公堂又应该如何去做呢
谢谢各位好心人了
如果房主和托管公司解除了托管关系,我该怎么办啊?

签了一年租赁合同的话,你们可以住满一年才搬。随便他卖多少次,“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你们可以拒绝搬出。

房主跟托管公司是委托关系,房主对于托管公司以他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委托公司接受房主的委托,不管是以房东的名义,还是以他们自己的名义,跟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过后房主跟托管公司解除托管关系,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你们可以主张租赁合同有效,拒绝搬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8-29
1、买卖不破租赁,你们可以继续租住直到合同到期,新老房东均无权解除租房合同。
2、作为承租人的你们,对这个房子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你们有能力购买,可以向房屋托管中心和房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在他没有征求你们同样价格是否购买的情况下,他卖房的行为是无效的。
第2个回答  2009-08-29
可以主张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第3个回答  2009-08-29
你去咨询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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