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的工资怎么算?

我在一家工厂上了2个多月班, 家里出事了 临时有事回家,没来得及请假。 有2个多星期吧,后来过去公司给我算了自离。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 10月份的工资拖到了12月份才发, 因为我回家了10月份的工资也没拿到。 我是2700一个月 现在找公司结算工资,他们一开始说不给一分钱,后面我跟他们说十月份的工资是因为公司拖欠才没拿到,他们才说给我算10月份的, 但是10月份的工资里,他们给我扣了 3天旷工的钱。一天算3天,扣了1000多。还有生活费什么的加起来就只发 1000块钱, 我想问下他们这样算合理吗? 如果去申请劳动仲裁有胜算吗? 是不是自离了就拿不到工资?

自离的工资也应当按照实际应发工资进行发放,未请假的工资也要按照实际缺勤天数扣除,而且用人单位还有拖欠工资的行为。对工资有异议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进行劳动仲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
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或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第2个回答  2019-06-05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3个回答  2020-01-10
第4个回答  2013-12-26
他们这样做肯定不合理。仲裁胜算率很高,要看你有没有充分的证据。自理也能拿到工资。追问

我只有厂牌和磁卡。 能证明在那工作过。 这样能算证据吗

追答

能证明,再找几个证人证言,最好委托律师,胜诉率会很高。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