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请问下,情节较轻的这个怎么判断。A方和B方有多年的积怨,并且双方曾经报警数十次。已经有半年没发生争吵了,但是某天A方在路上行走,B方突然拿出石头殴打,A方逃至C方家中,B方强行进入C方家里继续殴打,导致轻微伤。 请问这个该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