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市关外一公办学校务工,被单位谴散离职,请问按现有的劳动法应怎样陪偿?

合同期还差一个月,离职是因学校谴散

按工作年限算赔偿金喽。可以主张一年两个月,实际赔的时候,会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08年以后的一年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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