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收到法院的传票不知道怎么办?

我老公借高利贷说是厂里周转要用钱,其实不是这个理由,他让我签字,我不同意他就又哄又骗,我心软没有办法就签了,本金是10万元利息每个月好像是1万元1200元。钱我是一分也没有用过的。后来他没有能力还钱了就走了,人家来要钱。找不到他,就到法院起诉我们。我和他都收到法院的传票。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可是借条上没有注明利息,只注明本金还有放钱的人让他在借条上写如果到时不还钱他们就可以撬门进入我家。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应由谁承担?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照你的情况,虽然因为没有离婚可以算做共同债务,但是还要看有没有具体转化为你们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法院给你发传票是正常的法律程序,最后的结果还是要看法院的裁定了。你现在需要去律师事物所咨询一下。看看下一步

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参考资料里内容比较全 可以看看。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378366.htm#1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8
借条上没有注明利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则法律上不支持利息主张。如果约定利息没有约定利息是多少,那麼按照同期银行利率。
“还有放钱的人让他在借条上写如果到时不还钱他们就可以撬门进入我家”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完全无效的条款。可以同时提出反诉,以所规定条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为由,要求解除该借款协议。

但是,在这里做一个风险提示,既然你们也知道是借高利贷,那麼在法院对该案判决上,可能会得到比较满意的结果:归还本金(应该不会支持利息,因为看样子你没有双方没有约定,就算支持利息,也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

法律上你们“赢”了,但是事实上你们也知道,放高利贷的人,不是真的想走法律途径。建议之后如果有什麽骚扰或者其他什麽的,那麼最好马上打110,以防后面一系列的法律和道德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21

收到传票后,要先确认是不是自己的传票?如果不是,不用搭理。如果是,必须及时联系律师或者法官,进行阅卷,了解自己被起诉的理由,并准备应诉材料。如果不去开庭,将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后果很严重。

第3个回答  2009-08-17
首先应诉 其次你应当准备证据证明你们的财产是分开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你签字了的话,从证据上看你的主张不大可能成立。不过你可以主张利息过高。
第4个回答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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