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不属于诬陷罪?

有人来家里修电话,女主人的手提包放在书桌上,内有现金1000多,电话就在书桌旁边,之后女主人外出有事,未带手提包。家中有男主人和修电话的三个维修工。中午女主人回到家后发现包里少了10张10元的钞票,男主人说没拿,她就到电信局找当事人询问当时的情况,当事人不承认有偷窃行为,说这是诽谤,影响了其工作,并扬言要告她诬陷罪,请问这是否属于诬陷罪?女主人需不需要证明钱包里钱的来源以及总额?-------请精通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这更应该是民事纠纷,应该算不上诬陷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好像你的情节不符合这一规定。

诬告陷害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首先,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有一种观点认为,捏造他人一般违法事实的也构成诬告陷害罪,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本法明文要求主观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其次,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实,既不告发,也不采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则不构成本罪。
再次,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定对象,就不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因而不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当然,特定对象并不要求行为人点名道姓,只要告发的内容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是谁就构成诬告陷害罪。至于被诬陷的对象是遵纪守法的公民,还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诬告而受到刑事处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仍构成诬告陷害罪。
最后,由于本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故诬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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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29
不算~没有证据 罪名不当
第2个回答  2009-09-29
属于,如果女主人要告,请她举证。
第3个回答  2019-01-28
如果你奶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你妈妈导致弄骨折,而一再对外人提起是你妈妈弄的!
属于诽谤罪!
第4个回答  2019-02-10
律师解答:
属于诬陷,但是构不成罪,如果在公共场合多次说及此事,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话,可以构成侮辱诽谤罪。
一般的侵害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公开赔礼道歉。
第5个回答  2009-09-29
你没有证据去找人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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