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较严重有什么具体的定义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较严重有什么具体的定义吗。把别人家的树砍了,三年生果树,二十一棵,构得上较严重吗。而且是对方先把树种到两家的分界线上。按理是不允许种树的。把树种在边界线上是错误的行为这件事有明文规定吗。邻家的大棚与我家的地间隔多远才可以建造有规定吗?

所述的情况尚不构成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是典型的民事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较严重一般按照损害造成的损失、损害的情节等多方面条件进行综合考量。

别人的有错在先并不能成为损害别人财务的合理前因。对于把树种的两块地的边界线上是否是错的,以及邻家的大棚与你家的地间隔多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我国民法规定,一方行使权利,以不影响权利正常行使为前提。即“相邻关系”。

故意毁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

扩展资料: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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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31
1、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较严重一般按照损害造成的损失、损害的情节等多方面条件进行综合考量。
2、别人的有错在先并不能成为你损害别人财务的合理前因。你可以试想一下,你的牛吃了别人的麦苗是错的,可是你的邻居就因此把牛就给杀了是对的吗?着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采取其他合理合法的方法去解决
3、对于把树种的两块地的边界线上是否是错的,以及邻家的大棚与你家的地间隔多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我国民法规定,一方行使权利,以不影响你的权利正常行使为前提。即“相邻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8-12
以你的描述,该案构不成故意损毁财物,是典型的民事纠纷,建议你们双方先坐下来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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