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哥哥的朋友跟别人打架叫我哥哥帮忙,我哥哥在不想去,但他朋友打了十几个电话一直叫他,无赖之下我哥哥叫了两三个人到事发现场先去看看情况。后来我哥哥也去了,然后就打起来了,我哥哥没出手伤人,也没叫他那几个朋友打,但他那几个朋友冲上去就开打,我哥还叫他们别打了。前段时间就开始抓人,前天哥哥也被抓进去,审问了一整天后送进看守所。昨天通知我去签了拘留通知书。通知书上写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心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我局已于9月18日将涉嫌寻事滋事罪的某某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某某看守所。我问过审他案件的警官,警官说在他们那里关30天然后移交法院判决,还说不能取保候审。
请问:请问我哥哥这种情况会被关押多久?30天后真的会进法院判决吗?这种情况最长会被判多久?(注:被打的那一方是轻伤不严重,虽然他们没动手但他们打电话约我哥哥朋友打架的,只是没打赢)
这么严重?他没动手,被打那一方也是轻微伤
追答到底是轻伤还是轻微伤,这个有区别
追问轻伤,皮外伤。但对方关系很硬,有意想让他们坐牢。
追答轻伤算情节严重了,不管有没有打,去参加了就构成犯罪
30天以后必须经法院判决对吗?这种情况有可能只关押30天就放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