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两室一厅的房子,隔壁的女孩全租再租给我们的。当时700块,我们住一间没阳台的,没空调的房间要我们400块,说是我们多掏,因为家电,电视,冰箱,洗衣机是她自己的,我要用就得多掏钱,当时因为急,看着价格差不多就住进来了。现在住进来半年多点,上次热水器水管,灯泡坏了,我没说什么就直接给她平分掏钱了,这次电视无缘无故的坏了,不想自己再掏钱去修了?我认为这些电视机是固定资产,我是使用,该房东去修。可她不同意,说不修,下次续租也要掏有线的钱。我不同意,为次很不愉快!郁闷中。大家说说你们的看法,难道是我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