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平安信用卡欠款两万元被起诉了会判刑几年

如题所述

信用卡没有准时还款时,除了计收利息与违约金,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影响后期办理个人信贷或金融等私人业务,也会影响后续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
如未按时还款,银行是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或催收部门追回款项,建议及时通过如下方式还款:
1.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信用卡-一键还款进行还款;
2.支付宝还款:登陆支付宝APP-首页(更多)-便民生活(生活号)-关注平安银行信用卡-点击立即还款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温馨提醒:
1)单笔及累计转账还款限额以借记卡发卡行及支付宝相关规定为准;
2)请确保转出借记卡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相关事宜请咨询借记卡发卡银行;
3)目前支付宝网上还款支持银行名单以支付宝网站公布为准哦。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大概是1-2年有期徒刑

平安信用卡欠款被起诉的,要根据具体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来分析如何处理:
  1、如果是发卡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你应该积极应诉并争取及时还款,如果一次性付款有困难的,可以和银行协商,争取分期还款。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被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应该及时还款,争取法院从轻处罚。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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