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建设方提供的合同了工程量,施工方按要求施工后,怎样做结算?

合同有工程量,建设方要求我们提供工程计算公式。但是施工图按图核算工程量计算公式得出来的工程量,发现跟合同的每项工程量有所出入。但是图纸没有改变,没有设计变更,最终导致57W的总价合同,按图核算的工程量计算公式列出来总价是60W。请问原因是为什么?

固定总价合同的含义是,一旦签订合同,工程量变化的上下限无定义的话,施工工程量多少,合同总价都不会变化。若合同对工程量变化的界限有定义的话,图纸工程量的超过定义的上限后,按照超过部分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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