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公司股东以实物出资一定要经过评估吗

如题所述

必须经过评估 而且需要三分之二股东认可

以实物入股应当进行评估。公司制企业必须经过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法律行政法规有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是合伙制企业,对于非货币出资是否需要评估作价,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实际上就是合伙人共同进行评估作价,而且它的前提应该是全体合伙人同意他以这种实物入股。以实物入股的合伙人或者股东,自己拿一张发票说,这批货值多少钱,那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公司或者股东当然有权不予认可。如果对入股实物进行评估都做不到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不要也罢了,免得以后内讧,把企业搞垮。
补充

第一,公司章程是否允许实物入股,如果公司章程不允许以实物入股,那个股东就不能以实物入股;
第二,任何实物理论上都应该经过有资质
的机构进行评估,房产就应由房屋估价所、一般商品应由物价部门估价。没有经过有权威的机构评估,该实物的价值就不能确定,或者说它没有法律上的意义。除非
经过全体股东现场评估认定,并作出书面的认定结论。实际上,物价部门的评估结论都应取得股东们的认可,不然,还可以重新进行认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5-10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如下: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
①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②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③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④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⑤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
①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②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③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④ 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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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实物出资必须评估吗
法律分析:注册新公司一方股东为实物出资,无需进行资产评估,市场监督局在注册时,不要求提供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是股东出资实物其价值的体现,是股东之间对实物出资价值的重要凭证,也是公司成立以后,债权人对股东实物出资其价值是否高估其认定重要的重要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新公司法实物出资必须评估吗
1. 实物出资在新公司注册中,无需进行资产评估。市场监督局在注册过程中,不要求提供资产评估报告。2. 资产评估报告反映了股东出资实物价值,是股东间对实物出资价值的重要凭证。同时,在公司成立后,该报告成为债权人对股东实物出资价值是否高估的重要依据。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

实物出资是否必须评估
法律分析:是的。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

新成立的公司股东以实物出资一定要经过评估吗
“新成立的公司股东以实物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要求三分之二的股东批准实际购买股份。应进行评估。必须对公司企业进行评估和估价,并核实其财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评估和估价有规定。如果是合伙企业,非货币性出资是否需要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账务处理
法律主观: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然后进行入账。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 《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新成立的公司股东以实物出资一定要经过评估吗
必须经过评估 而且需要三分之二股东认可 以实物入股应当进行评估。公司制企业必须经过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法律行政法规有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是合伙制企业,对于非货币出资是否需要评估作价,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实际上就是合伙人共同进行评估作价,而且它的前提应该是全体合伙人同意他以...

实物出资实物出资应符合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以实物形式出资。以下是实物出资必须符合的关键条件:首先,用于出资的实物必须能够通过公正的估价方式进行价值评估和折算,以便将其转化为现金。这是因为现物出资的价值将体现在股份或出资额中,如果无法转化为现金,将无法确定其在资本总额中的份额。其次,实物必须具备...

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有哪些条件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遵循法律法规,通过评估作价、核实财产等步骤确保出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评估作价时,需考虑市场价值,避免高估或低估,确保公司资产的准确评估,为公司运营决策提供依据。综上所述,股东以实物形式出资需具备转移财产所有权、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的条件...

用实物出资需要不需要验资
公司股东使用实物出资时,无需进行验资。出资的价值需通过评估确定,并确保财产的真实性。若评估价值过高,所有设立人都需对超出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反之,若因客观原因导致资产贬值,出资股东不必补足差额。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所有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注册资本的实缴和最低限额需...

股东以实物出资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股东以实物出资时,实物的价值需经过评估并合理作价。评估过程应公正、透明,确保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出资的实物应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方式及比例相符。三、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问题 股东以实物出资后,需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确保实物的转移和交付。未按时、足额完成出资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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