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还没结束,早市夜市收取一年的费用,还要1000元押金,这种行为合理吗?

现在疫情还没结束,早市夜市管理员说是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十条措施”相关政策废止,收取2021年全年的摊位费,费用比每年还上涨了,还要每个摊位收取1000元押金,请问这种收费合理吗?

这有什么不合理的。你在人家的地方,开早市,夜市。人家当然要收费用。如果你继续待人家,还要你烧你要紧。你清睡了还没有接受,但是人家没有不让你开门,所以人家收到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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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18
不合法,收费要出示收费许可证,若是收取管理费也不合法,管理是管理方份内工作,不应另外收取费用,卫生费可以适当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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