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欠薪的事情,可以先与老板协商,要求其进行赔偿。要是索赔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是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不成可以采取劳动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
1、协商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达成和解协议。
2、申请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 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不愿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 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所以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4 条、 第5 条、 第9 条的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后, 可以通过协商、 调解、 仲裁和诉讼四种途径解决劳动争议,除此之外, 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刑法修正案八》在侵犯财产类犯罪中增加了一个新罪名——恶意欠薪罪
《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一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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