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
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
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
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
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追问我的意思是能不能按照投靠亲属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