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清算出来的。要根据你的情况具体判断,可以向你缴费的单位询问。
(1)农村户口
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2)城镇户口
一、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
二、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三、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四、出国定居,失去中国国籍的。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四条相关规定,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组成,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即使个人辞职,养老保险费也不能退。
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