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后什么时候递第二次上诉书

请问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后什么时候递第二次上诉书

要在第一次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满六个月才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如果当事人第一次起诉要求离婚后又撤诉的,如果要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应该在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满六个月后才可以再起诉,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26
半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26
半年后,从准许撤回裁定作出之日算起,满半年可以再次上诉
第3个回答  2015-09-26
现在新婚姻法规定三个月可以再次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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