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熔化铝制品需耍环保部门什么手续求大神帮助

如题

铝制品: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延伸污染作业,不得夜间噪声作业,不得有生产废水外排。 二、生活废水必须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方可排放。 三、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四、粉尘等大气污染物须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五、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六、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 七、该项目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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