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德国。持德国颁发的短期商务签证。
我的签证有效期为2009年8月30-9月11日,逗留时间13天。
事实上我是9月7日从巴黎入境的,预计18号从法兰克福离境,共12天。
我的问题是:
1,有一说是只要是签证有效期内入境,逗留时间不超过13天就可以;另一说是不论哪天入境,都必须9月11号前离境,到底哪个是对的?
2,我现在已经超过签证有效期了,在德国应该做什么?去延期?出具合作伙伴的商务证明?还是其他?我在Main Am Lohr或者Wuzburg可以办理延期么?还是必须到法兰克福或慕尼黑这种省会城市?
麻烦详细说一下步骤、文件准备、受理部门等。我会追加100分的~~~~
刚发现两个地名都写错了,呵呵。应该是Lohr am Main,另一个是Würzburg。我在这两地活动。
Würzburg我还没去,Lohr am Main加上山/河估计跟望京大小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