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离婚可是有个房子是我公公的名字,我公公去世了,还有一个婆婆,这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你好!如果继承的遗产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或者在遗嘱中没有明确说明遗产只能由自己子女个人所有的,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遗嘱中明确说明只能归自己的子女所有,那么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套房产还有你婆婆的一半,所以,基本上你是拿不到产权的,只能适当的给予资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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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02
不是、这是你婆婆的、你丈夫有继承权、这和你们离婚没有关系、这房子不属于你们的财产、追问

我还开个饭店,他说给我了,后来又不给了,说都砸他,他要砸的话,我到法院去找,受法律保护吗我

饭店他不会干,能判给他吗,还是一人一半啊

追答

受保护的、只要双方没有出轨、所有你们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第2个回答  2015-02-02
你好:
这个不算是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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