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劳动法那一条法规说明一定要买社保?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中第7项:社会保险。
第38条第3项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74条第6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劳动法(95年1月1日施行)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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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01
呵呵《劳动法》明确规定的
是必须。
第2个回答  2009-09-01
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仲裁以及诉讼的时候都会对此有要求。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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