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查了很多关于这类问题,但总有两种答案,有的说仍然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有的又说不需要,婚姻关系已解除?想请问专业人事,到底还需不需要办离婚证,如果需要是否还得两个人一同去?因结婚证已经交法院,拿什么去办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是否立即生效?是否已解除婚姻关系?一方若又不同意离婚了是否仍可上诉?调解书上没有双方签字,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