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的新房子的房产权能写我一岁儿子的名字吗?

婆婆和公公结婚时的房子是由女方娘家里买的地皮,建的房子(属于宅基地)。户口本上只有婆婆(婆婆是户主)和我老公的名字,公公的户口是工人,不在本地。婆婆早些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半偏瘫,不能说话)。
目前婆婆的房子面临拆迁,要分两套楼房,公公想独吞。婆婆的娘家人害怕将来公公抛弃婆婆,再加上我和老公结婚并生有一子,没房子一直在外租房子,婆婆的娘家人便有意把两套新房子的房产证都落到我们刚刚一岁孩子的名下现在婆婆的娘家人已经准备材料证明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婆婆的娘家人,然后由他们公证把房屋落到我们儿子名下,并且要说明如果将来我们不养老(指的是婆婆的父母)对方有权收回房屋。这样既给自己留了后路,也约束了公公抛弃婆婆。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做?要注意什么?
在孩子未满18岁以前作为监护人的我们是否没有权力处理该房屋?

  拆迁分的新房子的房产权能写一岁儿子的名字。

  未成年人是可以购房,也可以办理房屋登记,只是在登记时由其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代理。但是在办理处分未成年人房屋权利或者在房屋上设定负担时,则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如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违反了这一规定,擅自处分了未成年人的房产,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因此,将未成年人的房产或是未成年人与父母共有的房产申请抵押登记,还另需由监护人书面承诺系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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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5
要看孩子的监护人是谁了,监护人有权利保存拆迁款或选择拆迁安置方案,也可以为了孩子的利益使用上述款项,但是孩子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对于孩子的监护人违法侵害孩子利益的行为提出异议。 手续必须要办全,然后你们答应抚养人家,你就必须要抚养老人到死,以后的房子就是你儿子的了,由你儿子分配。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请采纳我的同时给我五星。
第2个回答  2013-11-25
可以登记为你儿子,但是必须要有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未满18岁前,监护人无权擅自处理房屋.《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法律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处置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设置了一个前提条件,即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比如未成年人治病、上学等等。对于其他任何非为未成年人的利益而作出的行为,都被视为非法侵犯未成年人的财产权,是无效法律行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04
如果不可以,你过几年再出点钱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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