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出资额度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多少?

如题所述

新公司法没有出自额度的规定了。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取消了出资额度的限制,这是最大的修改。以下是最新的公司法修定:

 

  1.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追问

能举例说明一下认缴出资额是什么概念吗?

感谢您这么细致入微的解答,希望能和你成为朋友!

追答

认缴出资就是,假如你打算注册资本金为100万,你可以直接将100万入资,也可以在这经营期内缴齐就可以了,一次实际入多少没限制。如果你的经营期是10年,那么10年内把注册资本100万到位就可以。

老板拿给公司运作的钱,就可以随时存银行以”入资“的用途存入就可以了。

追问

可以理解为注册资本不用验资了吗?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在北京注册公司,比其他城市有何优惠政策?例如税收等优惠政策。

追答

对,现在不用验资 了。
现在全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一样的。北京有的科技园可能会有些减免优惠,但那个也是分行业的。

如有其他具体的问题,可向我咨询。QQ-2355-656-657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3
新公司法规定。出资额度不得低于注册公司的50%才
第3个回答  2015-04-13
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追问

这条公司法有没有修订?

不懂别瞎逼逼!

追答

不好意思,我就在学这个专业

第4个回答  2018-05-25
目前《公司法》是取消了出资额度的限制。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最新的公司法修定:
1、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