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第一次废标后、第二次招标同一标的却把名称更改及删去业主名称等、这样是否是垄断及违法呢

如题所述

你的意思是采购方在第二次招投标时变更了项目名称,使得你第一次拿到的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无法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使用是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违法的,你必须按照采购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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