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确定门口是你的私人用地还是公共用地,如果是私人用地你有权阻止,如果是公共用地则无权阻止,但可以能过协商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其违法停车,因为门口一般是没有停车位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三、《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四、《第七条》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拓展资料
涉及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车主或者驾驶人、管理人到指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看相关交通违法记录资料,并作出陈述和申辩;交管部门依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在15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缴纳罚款后,该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