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4-11
1)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除外),根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上所列运费金额(包括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企业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费发票,根据运费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运费金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数额计入购进货物的成本或相关费用,借记“原材料”、“管理费用”等账户;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运费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如,永明公司6月份购进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 000元,增值税额10
200元。另支付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共计1200元,其中运费1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则会计处理如下:
运费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7%=70(元)
借:原材料 61 1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 270
贷:应付账款 70 200
银行存款 1 200
2)对于外购免税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剩余的差价计入相应会计分录
第2个回答 2014-04-11
第一题中的140元应该是运费的增值税吧,运费增值税率7%,这部份税也可以划入应交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同时冲减原材料成本(这里运费应该做材料成本吧,也有点云里雾里,没看明白),第二题关于购进免税农产品,销售方无销项税额,但购入方可以按相关税率进行抵扣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我觉得第一题解答的有点问题:
首先,如果卖方代垫运费,如果发票是运输公司直接开给买方的话,那么这个运输费用不含税金的部分应该计入材料成本。
另外,按照老师的讲法,应该是作为营改增之前的业务处理的,也就是运费可以抵扣的金额是按照不含杂费的金额的7%抵扣的,那么计入材料部分的金额是2000*0.93+500=1860+500=2360元
而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2000*7%=140元。第一题就应该是
借:原材料50000+2360
进项税 8500+140
贷:应付账款58500
贷:其他应付款 2500
针对第二个业务,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13%抵扣进项税,但是这个税是按照收购的价格直接乘以13%,即:10400 而,计入材料的金额是80000-10400元69600元。你可以这么想,你支付的货款一共是8万元,里面有10400的税,那么材料的金额就是剩下的部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4-11
关于第一个问题
首先教材都是正规去做的,开具发票及开具运输发票!
其次,购进原材料有一些附费,如:输运,人工都计入原材料里。
A、购进原材料
借:原材料 50000+500+(2000*0。9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税 8500+2000*0。07(按以前增值税运输发票以7%扣抵,因为可以抵扣)
贷:应付帐款/某公司: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