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甲和乙是夫妻,乙已经怀孕。一日甲和乙二人意外发生车祸,甲当场死亡,乙被送往医院,早产婴儿丙,丙生存数小时死亡,后乙数日死亡,甲生前拥有大笔财产,其祖母丁,弟戊健在,乙只有一个其父母收养的妹妹巳。问婴儿有无继承遗产的权利?本案应如何处理??

1、甲死亡:乙和丙继承甲遗产(甲乙共同财产的一半)
2、丙死亡:乙继承丙遗产
3、乙死亡:由乙的养妹妹巳继承遗产
即:最终由乙的养妹妹巳继承原甲乙的财产

以下是<继承法>中相关内容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1-30
婴儿出生是活体就有继承权。
甲死后,夫妻共同财产个一半。属于甲的一半由乙和丙继承。丙死后,继承的部分由乙继承。此时,甲的所有财产都由乙继承。乙死后,财产由乙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其母收养的孩子符合法定程序,则乙的妹妹将作为乙的合法继承人,继承所有财产
第2个回答  2010-01-30
大笔财产(夫妻共有)****

1,甲** 乙**
2,甲死后:乙*** 丙*
3,丙死后:乙****
4,乙死后: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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