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卖出没过户肇事后原车主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没有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中就明确表示,如果车辆已经完成交付,原车主如果不能再使用这辆汽车,也不能从这辆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那么原车主就不需要承担后续的交通事故责任。

只要双方协商完成,并且保留有相关的证据,车辆就可以完成转移,并且在法律上予以认可。财产的转移是根据现有的合同或者其他相关证据约定条款,然后直至财物完成交付之时,成为完成转移,而并不是说只要去登记完成就算完成转移。

扩展资料

办理二手车过户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如避免买到走私车和盗抢车等,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与车辆相关的责任划分,如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等,确保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办理车辆过户要有合法来源和手续、无遗留银行质押和法院封存记录、无遗留交通违章和未处理事故记录、无遗留欠费记录、所有证件齐备。

个人过户给个人需要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税证,养路费凭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证、身份证。在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过户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两种情况:
一、卖出的车辆是正常状态,有正规手续的。原车主没有责任。
二、如果卖出去的是拼装或报废车辆,原车主有连带责任。
具体规定如下: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朋友你的运气不是太好啊!我个人建议你就不要在继续交易下去了,要是不用通过法律程序把车款要回来就不错了。按法律程序来讲违章和肇事车辆没有处理完毕是不能过户的。至于你说此车能不能要回来,车肯定是能给的但是要等到事故断定和事故处理意见肇事双方都没有意见才能把车开走。这个时间没有人能给你准确的日子。最后祝你好运! 不能要回来,那车还是那个人的。
你只能向他要回你的钱。 户没有过完,车就不真正是你的(法律上),最好办法就是收回车款,要不只有等事故处理完了。祝你好运了。 不管是谁的车肯定是要等到处理完事故之后才能拿出来,你的这部车子最好折一点价,否则后面会涉及到很多方面不方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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