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一词在辞海中有两种解释:一是庄重而有威严,使人敬畏。二是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或身份。我一直认为,尊严是男人与生俱来的品质。为了悍卫尊严,他们可以发动战争,为了维护尊严,他们可以放弃生命。然而可悲的是,男人又常常轻易地丢掉尊严,尤其是在人的另一种类女人身上。为了女人,男人可以不要江山社稷,为了女人,男人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古今中外,比比皆是。由此可见,男人的尊严又是建立在女人基础上的。在女人面前,男人的尊严脆弱的不堪一击。女人可以毫不费力地摧毁男人那不可侵犯的防线,撕掉尊严的面纱,挑去他们身上那块庄严的遮羞布。
在色和欲的诱惑下,有多少个冠冕堂皇的男人丧失尊严,锒铛入狱,成为人们所唾弃的罪人。
记得林肯有句名言“人至四十岁后,要对自己脸孔负责。”然而有些人脸都不要了,还在乎尊严吗?
在一些人看来,尊严是有界定的,男人在公众场面可以保持尊严,然而到了某种特定场合下,可以不顾及尊严。也就是说,尊严是有些人的衣服,在外头是不允许有一些皱褶的,然而到了类似浴池般的特定场合,尊严就会被一剥而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