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差5天满两年,因为客户问题与上司发生意见分歧,公司要求我主动离职。
我在这个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局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只有入职申请书。
在职期间个人业绩比较好,也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公司要求我主动离职,既然撕破脸了,那我就打算自己维权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权,应该能拿到多少赔偿?谢谢~
我百度了一些其他相关的问题,是不是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也应该追加一个月的赔偿?
是不是应该有没签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辞退的2个月工资+1个月追加)*2倍(无理由辞退)=17个月的工资赔偿?
不知道我这么算的对不对~~求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