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老房子,房产证是我已经去世的爷爷名字,爷爷有六个子女,能不能分割六份产权?

有一套老房子,房产证是我已经去世的爷爷名字,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20几年了,爷爷有六个子女.
房产是老式独栋房子的其中一整层,100平方,现在分割成2个独立的单元,有各自的门口,各自的厨房厕所.但是房产证还是同一个,没有分割.
问题是:现在小孩子要读书 需要学籍,所以能不能分割这个老房子的产权,让爷爷的六个子女各自拥有产权?
这六个各自的产权 能不能拥有各自的学籍? 如果不行 能不能用老房子装修的方法 把房子分割成3-4间各自独立的单元 然后分割出各自独立的房产证?其他不要分房子的人就用货币方式补偿.

问题是有点复杂,那就一样样来说说:
问题1:能不能用老房子装修的方法 把房子分割成3-4间各自独立的单元 然后分割出各自独立的房产证?回答:难!基本不可能办到,房子是超过20年的房龄了,且是独栋房子的其中一层,要先分隔成几个独立的单元,而政府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是依据规划局及建设局的报建及竣工验收资料来办理产权证的,虽说理论上是可以聘请设计院对旧有房屋进行改造设计,因为年代久远,现行的设计规范已经大大不同了。简单说要改造,就必须对原有整幢房屋进行加固,不可能办到。

问题2:能不能分割这个老房子的产权?回答:根据上述回答,不能分割,只能是六个子女各自拥有产权的份额,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就行了。

问题3:能不能拥有各自的学籍?回答:这个与各地政府的政策有关,以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的结果为准。追问

感谢您详细耐心的解答,大概明白了,由于此房子已经有接近70年的楼龄,三层的混合式结构建筑物,已经比较破旧(但不是危房),而二楼三楼也跟我们一样,是各自独立的房产证,那么如果我跟楼上都协商好,整栋房子拆除重建,那么是否有可能在重建后,达到分割房产的目的呢?再次谢谢您的解答.

追答

拆除重建当然可以达到分割房产的目的,而且重建比改造显然更优。现在的设计,所要依据的国家规范很多,如果是按住宅来重建,计划分隔成N份产权、也就是N套住宅(仅针对某一层),那就要求这N套住宅中每套都有至少一个居住空间(房或厅)能满足日照要求(大致上就是说此房间窗台能在冬至日满足1或者2小时日照),能否达到此要求当然与房屋周边楼的间距情况有关咯;虽说平面布置设计上来说较复杂,但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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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9
具体的去问房管部门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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