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上因生病身亡有责任吗?

我是做建筑施工行业的,手下有个泥工队组老板,去年他开始跟我做临时设施,我承诺把泥工部分分包给他做。今年早些时候他发现身体有恙,在县医院治疗了半个月,没好转,我又安排专人带他去省医院检查,但一直没有检查出是什么病,而后因为工地工作需要,我把陪他去检查的人叫回了工地,他在省医院住了几天就回来了。回来之后问他病情,他说好多了,问他是什么病,他说没检查出来。一个月后,工地马上进去主体施工了,我把主体的泥工部分分包给了他,签了合同,前天工地正式开始施工,他的工人正常做工,但是就在开工那天,他身体状况急剧下降,住院两天,就在昨晚他叫我去医院才告诉我,原来他得的是艾滋病,现在还伴随肺癌了,他一开始就知道,因为怕我不给他做工程而对我隐瞒了病情。现在医生下了死亡通知,他主动提出退出工地施工。昨晚他说医生要他今天下午要转院去省里,叫我把之前的临时设施工程量算好 结账给他。今天早上我叫人把所有的量都给他算好了,叫他结账,他却突然拖拖拉拉,说医生又说不让转院。还说要今晚回去工地,我现在怀疑他想赖在我工地上,在摸工地上离世。说实话,劳动法有时很不公平的,不管什么原因死在工地,我们施工单位都有责任。像他这种情况,如果真的赖死在我工地,我有法律责任吗?当然我是想把帐给他结了 让他去省里治疗。

如果你和他签订的是承包合同就和你无关,按照法律性质,你们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加工承揽合同,你们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按加工承揽合同的规定,他及他的工人的伤亡都和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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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0
建议和律师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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