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要四邻签字,邻居故意刁难拒签提不合理要求这么办

我们家的房子是老房子想翻盖 但是后面的邻居嫌原来的路小 说如果要翻盖房子就必须让出1米我的宅基给扩宽路面 在往前推一米让他房子前面更宽敞
不然就不给签, 大家都他这要求合理吗?

  建房要四邻签字,邻居故意刁难拒签提不合理要求,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在房屋建成后,当事人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将地籍调查表提交给四邻签字确认,如有邻居拒绝签字,可向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处理:
  1.根据1993年颁布实施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违约缺席指界的,根据不同情况按下述办法处理:如一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双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员依现状界址及地方习惯确定;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
  如有异议,必须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两条确界自动生效。指界人在认界后,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因此,邻居拒绝在权属界线协议书上签字,国土资源局可参照上述规定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具体操作程序为:
  国土资源局于现场指界四日前向申请人和邻居分别送达《现场指界通知书》。指界当日,均出席指界且无异议签字的,按正常程序办理;若邻居缺席或虽出席但无理由拒绝签字的,指界结果以申请人指界为准,由国土资源局将《指界结果确定书》送达缺席指界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指界结果确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重新指界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提出的,之前指界结果自动生效,国土资源局以此为据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为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尽量化解矛盾与纠纷,国土资源局应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办理前,国土资源局会组织各方到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弄清拒不签字的原由,以便及时处理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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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3
建房之所以要四邻签字,就是因为民法通则里的相邻权问题.即新建房屋要便于有利害关系的他人生产生活.你邻居的要求随着生活条件改善要扩宽进出道路和让房屋前面更宽敞的要求是合理的,应当让出来,考虑你让出的是老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原属于你,你邻居应当按照合理原则付给一定的费用以获得便利.
所以,如楼上所说,应当请居委会的干部从中协调解决.
第2个回答  2009-12-27
太不合理了 一看就是故意刁难 你可以请居委会处理这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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