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您好。我姥姥(姥爷早已过世)在一年前在我的姐姐诱导下写了一份遗嘱。遗嘱的内容是把现在姥姥住的那套房子全留给姐姐一家人。因为姥姥不会写字,是在代书遗嘱上按的手印。这件事当时全家都不知情。现在姥姥仍然在世,剩下的子女对此有很大异议。请问这样的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生效?其他人怎样才能合法争取到自己的那一份继承权?谢谢!

1、公证遗嘱,只有再立公证遗嘱,方能对抗前一份公证遗嘱。
2、建议请你爷爷与你再去公证机关,再立一份公证遗嘱,注明将此房产一半由你继承,只能这样。不需要去法院起诉。
3、如果你父亲将来,不将房产分给你一半,你就将后一份遗嘱出示;如果他履行承诺就不必再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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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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