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姥姥(姥爷早已过世)在一年前在我的姐姐诱导下写了一份遗嘱。遗嘱的内容是把现在姥姥住的那套房子全留给姐姐一家人。因为姥姥不会写字,是在代书遗嘱上按的手印。这件事当时全家都不知情。现在姥姥仍然在世,剩下的子女对此有很大异议。请问这样的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生效?其他人怎样才能合法争取到自己的那一份继承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