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分割问题

简要说明下基本情况:以前与父母居住在小院平房,哥哥在外单过,房子在父亲名下,后来父亲去世没有任何遗嘱或者对房子的分割说明。过了几年政府改造马路,拆迁半个院子与2间房,所剩的原址上重新盖起楼房,在母亲的主持及舅舅舅妈的见证下进行分家,协议大致是我与哥哥平分新盖的楼房,这个内容经过公证,有公证书证明。而对政府还迁的面积的分配,当时我与哥哥达成口头协议决定:母亲跟我生活,养老送终就交给我,作为回报,还迁的面积在母亲百年后由我全部继承,还迁房的配套费用全部由我出资,哥哥放弃还迁房的继承权,但这个协议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证明,只有母亲 我 哥哥 舅舅 舅妈在场。
10年后的现在哥哥不承认那份口头协议,所以想趁着母亲还在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咨询过当地律师,虽然房产证上母亲名下但还迁房不全是母亲的,有一半是父亲的。所以想咨询下:
疑问1:父亲去世时没有任何财产遗嘱,是否默认为财产全部由母亲继承?还迁房有父亲的一份吗?
2:如果现在母亲写遗嘱,她是否有权利将换还迁房的继承给我或者我儿子?如果可以遗嘱应该着重写哪赡养还是继承?
3:还迁房过户到我名下需要哥哥的签字同意吗?曾经找过他,不签。
4:对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事关重大,还请懂法的专家朋友帮忙出个主意,感激不尽。
看了下回答 我想有一点我得说明
还迁房的配套费全部由我出资,母亲 哥哥都没有出资。这份口头协议应当算是口头遗嘱。
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当年的那份口头协议哥哥不承认 我认为是我的权利受到侵犯 怎样以法律途径保护?
(近15年的赡养义务基本由我承担,哥每年只来看几次,生病费用及照顾也由我承担)

如果你父亲去世后,没在进行过分家析产,那么其遗产(二分之一)可以进行沿续,如果在拆迁中,政府拆迁了半个院子与2间房,其还迁的房产(二分之一)可以看作是你父亲的遗产,这部分遗产理应由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及你爷爷等人共同继承,对这部分继承,你母亲是不能进行干涉的。
但你母亲的赡养也应该由你们兄弟姐妹共同承担,不应该由你一个人承担,因此,你可以将你几年来赡养你母亲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还迁房的配套费用来作个清算,由你们兄弟姐妹共同承担。
据此,一、你父亲的遗产,应由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及你爷爷等人共同继承,不能默认为全部由母亲继承,还迁房应有父亲的一份。
二、如果你母亲现在写遗嘱,她没有权利将还迁房的继承给你一个人,应由你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如果你母亲要写遗嘱,也只能写自己的二分之一。
三、还迁房要过户到你的名下,必须你哥等相关人士同意。
四、对于这种情况,建议你们还是通过协商解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2-26
一、没有遗嘱继承的按法定继承处理,你妈、你和你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一般按平均分配原则,先分出你爸妈的共同财产的一半给你妈,遗下的一半由你们三人继承。还迁房你父亲是否有份要看它是归入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财产,归入夫妻共同财产则你父亲有一半的所有权,另一半属于你妈,属于你父亲的作为遗产由你们三人继承,这也就是说你们三人对其都有所有权。
二、你妈只能处分属于她的那部分所有权,无权处分属于你和你哥的那部分所有权(继承得的),所以她写遗嘱处理的也只能是她的那部分,而不能是全部。
三、要过户到你的名下,也就是说把所有权全部转让给你,这当然要经过你哥和你妈的同意。
四、你想获得全部所有权,前提是你哥和你妈放弃继承,且你妈把属于她的那一半赠与给你,这样由你一个人继承。也可以由你妈和你哥把属于他们的那部分全部赠与给你。另外,从描述上来看,你妈已同意把她的那部分赠与给你,所以你可以把属于你哥的那部分折价补偿给他,那你就可以取得全部所有权了。
第2个回答  2010-03-04
你的问题我一个个来回答吧,然后给一些具体的建议。
1,你父亲的财产不是默认为母亲继承,但是因为的配偶的关系,老一辈的人显然没有做财产公证,财产当然是平分,回到你的具体情况,这个房子,你父亲母亲各占二分之一,你父亲已经去世,没有遗嘱,那么他的那一份分别是你,你哥哥,你母亲平分,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你母亲占有2/3,你和你哥哥各自占1/6.
2,你的母亲写遗嘱,可以将她的2/3给你,你哥哥和你的1/6是不能的,这么理解吧,由于继承的关系,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分割,着重当然是写继承了,也是说将他对这个房子的所有权给你或者你儿子。
3,过户到你名下,不要你哥哥签字,直接去房产变更就是了,只要你母亲同意。房产证上的有2人名字,把你妈的换成你的就是了,不过你爸爸那部分不太好操作,你要是确实想要那1/6,要你妈写明你继承她的所有财产就是了,至于你哥的那部分没辙。
4,具体操作建议,我想楼主是觉得自己享有还迁房的全部权利,所以求助,其实从法律上比较好处理,只是你难做就是了。你们的口头协议不是有证人么,你妈,舅妈,舅舅,每个人写个书面证据就是了,万一怎么样,你在列举你独立尽了赡养义务就可以了,也是说你完成当初约定的合同,合同的存在有三位证人证言,足以采信。去法院你肯定能赢。唯一要顾虑的地方就是老人家都忌讳这个哈,不过既然是大事楼主自己拿主意吧,照顾下老人情绪,分寸把握好。祝好运。
第3个回答  2010-02-25
1、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遗产。你们应当各得三分之一。个人认为还迁房已经不属于遗产范围。
2、被继承人可以书写遗嘱将遗产只分配给一个继承人,但是应作公证。你儿子不能继承,除非你死了可以代位继承。但是可以赠与给你儿子。
3、不需要你哥哥签字,因为房产局只以登记的产权人为依据。
4、因为还迁房的分配有过协议,但是没有实际分配,当时的协议是你母亲的遗嘱还是分家协议不清楚,如果是遗嘱就好办了,新遗嘱可以废掉老遗嘱。如果是分家协议,情况不好判断,只能看法官如果认定了。
第4个回答  2010-02-25
您父亲去世,财产应当分割出一半属于您父亲的,作为遗产,由您母亲、您及哥哥共同继承。若回迁的房属于您母亲购买的,您母亲可以做遗嘱,全部给您。您可以让您母亲写遗嘱,应当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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