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遇到钉子户 怎么办 请法律人士帮助解决

我有一个朋友是协调拆迁的
目前 他的工程项目一期只剩下一户钉子户不同意搬迁 那家钉子户提出来的条件很高 估计是后面有后台什么的
而且 公司前一天答应他的条件 第二天和他签约的时候 他又变卦了 弄得我朋友很苦恼
其余已经拆迁的居民对这家钉子户也很不满意 因为影响工程进度 向市政府反映了很多次了 但还是无果
我想问问 遇到这样的人怎么办
我们有什么对策吗?
不是吧 大家以前都是邻居 呃 太暴力了
强拆 也不好吧 觉得以前都是邻里邻居的 影响不好
昨天在网上看到可以拆迁行政裁 这个是什么意思 怎么执行呢?

我是真心的向律师请教 请大家不要开玩笑

  1、根据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可以申请强制拆迁,但必须遵守强制拆迁程序。
  2、强制拆迁程序:
  ①拆迁人依法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提出强制申请时,应当提交7种资料,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人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或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受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②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市、县人民政府收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后经过审查,对应当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应作出书面的准予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同时责成被拆迁人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执行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决定书应载明行政拆迁的日期,该日期不得少于15日,以便督促其自动履行搬迁义务。该裁决书已按送达方式送达。
  ③进行执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并作好执行笔录。该笔录应由执行人、见证人(在场人)、公证人签名。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39566150.html?si=1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2-27
1、让你朋友再去谈,当时达成的条件当时签协议、当时就实施拆迁,不给他反复后悔的机会。

2、如果对方开价过高、属于狮子大开口的,可以在将之前与他达成的拆迁协议内容录音或是用其他方式取证后,以对方违反拆迁协议为由起诉到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3、同时可以继续找政府请求协助。

4、你所说的拆迁行政裁的内容,是新拆迁条例的征求意见稿,目前还没有正式实施。
第2个回答  2010-02-27
把他家强拆了,然后民事赔偿。
第3个回答  2010-02-27
学习阿凡达
第4个回答  2010-02-27
申请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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