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 判决书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案件5月15日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11月15日6个月审限时间到,法官还不判,在 11月30日 写好判决书,12月2日原被告同事领取判决书。
请问他时间上是否符合程序,要怎么查处法官?
在12月17日15天上诉期过了,问法官被告上诉没?他说不晓得,要下周才晓得,在12月22日法官告诉对方不上诉了,下午我去开了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在12月25日法官寄出被告要 上诉到中院的上诉状给我,28日我收到。
请问这个法律文书还有效嘛?法官为什么等一周还不晓得对方要上诉,还要给我开生效证明啊 ?
2号原被告同时领取判决书,17日最后一天被告上诉到中院,22日去法院开了判决书生效证明,25日法院书记员员说才收到被告的上诉,当天邮寄给我,28日我收到。
29日电话书记员说:28日他才叫对方在他这里开了缴费的票,在7天被告不缴费,上诉就无效。
我律师告诉我,被告去中院上诉,7天就要缴费。但是他可以不把缴费单据拿回来到法院,这样就立不了案,
对方是在规定时间上诉,但是他可以从那些程序上拖时间?????????????????????????????????????
请问7天是7个工作日嘛?

  判决书生效证明一般是在一审判决后,双方在上诉期满后均未提起上诉,由出具判决的法院出的一个证明,证明此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一般是拿这个证明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用的。 直接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联系就可以了。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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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9
一般审理期限是6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在一年之内,所以时间上应该是可以的,法官告诉你对方不上诉,但是结果对方上诉了,这是法官的失误,但是被告绝对有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的权利,所里这个生效证明肯定是无效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法院的判决书要送达到本人手上或者诉讼代理人手上,交给同事,这是不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09-12-29
一审的法律文书没生效,按规定15天上诉时间到了文书就应该生效,但是比如对方在最后一天邮寄上诉状给上一级法院这样的情况,这个法官是不可能知道的。让你去办生效证明也无可厚非。
如果法官清楚对方是否上诉,那你才完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你可以去查,上诉的立案日期。

有的法院,上诉立案是不经过一审法官的,一审法官未必都清楚上诉的具体时间。

上诉了,一审判决不生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12-29
一般审理期限是6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在一年之内,所以时间上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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