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8号我和房东签定了租房合同,合同上签的是三年,房租金是年交,当时交了一年的租金和2000元押金,由于生意不好,我与房东商议后决定把厂房转租给别人,当时只要求房东退还每月租金一千元给我(租来是没月1850元),他只是讲等房子租了再说,现今厂房已被房东租给了别人,并和第三方签定了合同,第三方已把一年的租金给了并交了3000元押金,当时房东也没和我商议退租金的问题,至今我使用房屋只有三个月,找房东退租金时,他说只退4000元,没办法,碰到个蛮不讲房东,请教各位,我能退多少租金?如果他只肯退那么一点的话,我可以不让第三方使用吗?按这种情况,我依法能退多少呢?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