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视力应该是1.5(国际标准近视力表-小数记录值)或5.2(标准对数近视力表-五分记录值). 两种记录方式是一致的,就像历法中阳历阴历一样.
附视力的测定
一.用具
远视力表及近视力表〔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也称对数视力表)或国际标准视力表(也称小数视力表)〕,遮眼板,指点字用小木棍一根(一端稍细,并带红色或黑色),竹签。
二、方法步骤
(一)远视力检查
1.检查方法 被检者坐或站在视力表前5 m处,检查者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或国际标准视力表进行检查。
2.应注意的问题
(l)利用自然光检查时,应在光线充足的室内;悬挂视力表的墙上,应白色无窗,侧面在距墙1m处应有窗。
(2)两眼要分别检查,先右后左,检查一眼时,另一眼用遮眼板遮住。
(二)近视力检查
这项检查应使用国际标准近视力表进行。
1.检查方法 被检者坐在桌前,手持近视力表,在光线充足又无直射阳光处被检,视力表与眼保持用30 cm距离。检查顺序为先右眼后左眼,检查一眼时,另一眼用遮眼板遮住、检查者用竹签指点,在E字形近视力表上能认清1.0以上者为近视力正常,只能认清0.9或以下者为不正常。如不能辨认,也可将视力表放远或移近,直至被检者能认清表上1.0以上的视标为止,但应注明距离,如在20 cm处才能认清1.0的视标,则记录为1.0/20 cm。其他具体要求与远视力检查相同。
2.应注意的问题 要在有充足的自然光或人工照明下进行检查。视力表应平整光滑、无污渍。
(三)国际标准近视力表(小数记录值)与标准对数近视力表(五分记录值)的换算
两种近视力表记录值的换算如下表所示:
小数记录值 0.1 0.12 0.15 0.2 0.25 0.3 0.4 0.5 0.6 0.8 1.0 1.2 1.5
五分记录值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四)远视力表与近视力表配合应用时的视力分析
1.远1.0,近1.0可能为:
1)正视眼; 2)轻度远视眼;3)某些不影响视力的眼外病。
2.远<1.0,近1.0可能为:
l)近视眼或近视散光;2)将视力表放得太近而产生的误差。但对小学生的确定近视不适合,因小学生近视状态多为远视。
3.远1.0,近<1.0可能为:
1)老视;2)中度远视或远视散光。
4.远<1.0,近<1.0可能为:
1)较高远视或远视散光;2)轻度近视加者观;3)某些影响视力的眼病。
参考资料:http://www.pep.com.cn/200406/ca4533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