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一共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免除一定的个税,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六大专项附加,如何抵扣个税?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提示: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借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9.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0.自2009年5月25日起,对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哪些
2. 军人收入免税:为保障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军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和退役后的一段时间内的退休费在一定范围内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3. 扶贫捐赠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对于符合国家扶贫政策的捐赠,以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扣除部分,如教育、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支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4. 退役...
什么情况可以免申报个人所得税
一、基本生活费用:根据税法规定,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如工资收入、劳务报酬等在一定金额以下是免税的。目前这个免税额度是每月5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月工资没有超过这个金额,那么你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特定津贴和补贴:一些特定的津贴和补贴,如独生子女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或者...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哪些
根据税法规定,某些特定条件下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例如,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如院士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等,均属于免税范畴。二、劳务报酬所得中的免税项目 在劳务报酬方面,也有一些特定情形可以免征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税申报免税条件
法律主观: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3、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4.救济金、抚恤金免税; 5. 工伤保险待遇 免税; 6、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7、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8、生育津贴免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如下内容: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奖金;2、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等。《...
个税哪些可以免税
个税存在多种免税情况。具体包括:省级政府以上奖金、国债利息、部分福利费或抚恤金、特定保险赔偿等可以免税。详细解释:1. 省级政府以上奖金免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获得的省级人民政府以上部门颁发的教育、科研等奖金,属于免税范围。这类奖金旨在鼓励特定领域的高贡献者,因此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 ...
申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规定对其他纳税义务人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
个人所得税哪些免税
1. 基本免税项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基本的免税项目,这些项目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或者鼓励某些特定的行为。例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是可以免税的。此外,一些特定种类的收入,如独生子女补贴、抚恤金等,也享受免税待遇。2. 特定群体优惠政策:针对特定群体,例如...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法定免税项目和免予征税以锋前闷及暂免征税项目。法定项目是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免予征税以及暂免征税项目指国家对个别项目以规范性文件方式作出免予征税或暂免征税的规定。其中,法定免税项目有:省、部、军级以上单位,银弯以逐步形成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
个人哪些所得税免税
个人部分所得税免税。一、免税情况概述 个人所得中,部分收入能够享受免税待遇。这些免税项目主要包括一些特定类型的收入,如特定补贴、抚恤金、救济金等。此外,一些特定情况下,如个人参与某些公益活动或取得特定资格证书等,也可能享受税收优惠。二、具体免税项目 1. 基本生活费用补贴:如困难补助、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