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离休、退休证。
4,出境安居:安居签证证明。
5,调离本行政区: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
6,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
7,期房购房合同(现房、二手房契税发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当年偿还贷款明细(存折)。
8,夫妻双方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9,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月租金凭证或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
10,原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11,提取人的书面报告和原缴存人单位的意见或证明。
拓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
需要带户口本。
提取公积金是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的。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拓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参考资料:人民网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而且还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购房合同等等。
拓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公积金提取-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提取公积金是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的。
除此之外还需要以下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拓展资料:
1.公积金定义: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 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参考资料:
提取公积金是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的。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4)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5)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8)离休、退休证。
9)出境安居:安居签证证明。
10)调离本行政区: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
11)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
12)期房购房合同(现房、二手房契税发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当年偿还贷款明细(存折)。
13)夫妻双方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14)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月租金凭证或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
15)原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16)提取人的书面报告和原缴存人单位的意见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