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撞了个骑电瓶车的,电瓶车主没事,他搭的人受伤。交警协调说我们有保险让我们担全责,但是让伤者谢了个协议给我们,说除了保险公司给的赔付外不再喊我们另外赔钱。当时想赶快把车取出来就同意了。结果他们拿到责任是后就反悔了,在医院一直住了3个月,钱花的也不多一共才2.5万,相撞他们把我们和保险公司告了,喊赔他们8万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给我们说的喊我们不管,他们晓得处理,到时候我们只需要带上票据出庭就可以了。请问下大家,我该不该把我们和伤者写的协议给保险公司的律师看?是把事情简单化不管等保险公司处理还是我们也请个律师和伤者较量下不让他们得一点好处?
有不计免赔和第三者(50万),现在我们已经收到传票了,还能私下调解?
追答按程序法院会主持调解的,对这种案件,法院希望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