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勤工俭学不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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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勤工俭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完善勤工俭学管理机制,明确机构职能。

1. 勤工俭学工作由学校勤工助学中心指导,校学生会总体负责,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具体制定勤工俭学的基本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全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2. 进一步明确具体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社会实践部的职能,新明确的职能包括:

(1) 开辟校内外勤工俭学渠道,增加勤工俭学固定岗位。

(2) 具体负责勤工俭学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筹集。

(3) 负责全校勤工俭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全校勤工俭学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整理,并定期上报校勤工助学中心;对各院(系)勤工俭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采用相应奖励的措施。

(4) 就勤工俭学的管理办法等向学校勤工助学中心提出改进意见,经同意后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在原有基础上大力开辟校内外勤工俭学渠道,建立较固定的勤工俭学岗位。

1. 在沙坪坝校区,与曾经合作过的商家协商,并确立比较固定的岗位。

2. 在大学城校区,积极开辟校内的勤工俭学渠道,逐步建立校内固定的勤工俭学基地.

3.鼓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为本院(系)同学联系勤工俭学岗位。

三、加强勤工俭学报酬力度。

报酬一般采用以天(8小时/天)计时付酬的方法,原则上不低于30元/天,社会实践部在为同学选取勤工俭学岗位时,应尽量顾及同学利益。

四、积极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创造条件,勤工俭学的各个岗位的主要提供对象也是贫困同学,以此有效地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院(系)要优先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俭学,作好向校学生会推荐困难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相关工作。

五、勤工俭学必须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组织学生参加以服务社会、服务社区为主,同时也是力所能及的劳动。社会实践部必须充分审核勤工俭学提供单位或个人的各种资质,保证学生安全,确保同学们不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大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劳动。

六、进一步充实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人员力量,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勤工俭学的制度化、规范化。

七、加强对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约束机制,对违约的学生将取消参加勤工俭学的权利,造成损失的应酌情赔偿。

八、提供的兼职类型主要有,校内:书报杂志征订代理、品牌代理、商家大型活动代理、品牌新产品派送;校外:有偿家教、商品促销、传单派发、大型商场临时礼仪等。

参考资料:重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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