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邮政员工,从今年一月份开始领导为了加大业绩,多接了几个车管所的业务,但是业务多了却没有加派人员。导致以往下午三点半的货开始拖到5,6点才来了,使的我以往五点准时下班的人变成7,8点才下班。这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算不算加班?我跟领导反应,他却说我下午没货的时候不是在休息吗?但是五点下班是公司的规定啊!超过时间不是应该算加班的吗?(尤其以往每天就午饭在外面吃,如今因为加班导致多了一顿晚饭的开销,而且本人报了英语学习班,因为加班已经错过了好几节课了。一节课80块钱啊!)一共2000多工资现在开销比以前大了一倍,一月份加二月份30多天的加班次数,结果一分钱都没给我。还说年轻人多干点怎么了。我就呵呵了。(外加因为到货晚,导致仓库早就锁门了,我每次弄完还要爬出来!)大哥大姐们,你们说应不应该给我加班费!
签了合同以后复印件一直没给我。蛋疼
现在我和他谈加班费问题,他一直说别人也没加班费,但是别人最晚也就五点半结束了,我要到7.8点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