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什么时候被确定为经济特区的?

如题所述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将深圳定位为经济特区,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深圳经济特区

我国1980年把深圳、珠海、汕头及厦门确定为经济特区。其最主要建立我国利用境外资本、信息、技术及先进管理经验的窗口

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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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3
1979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并决定在深圳、珠海、厦门试办经济特区,福建省成为全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
第2个回答  2013-11-23
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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