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结婚后添上女方名字,后期离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房屋系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没有贷款,因此,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房屋在结婚后添上女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究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双方共同财产就要看加名行为的性质了,需要综合各方面证据来认定,并非简单就认为是赠与。首先看对于加名行为双方有无约定,即双方对于加名是否达成一致;其次,房屋是双方用于共同居住的婚房还是投资房、经营用房。
被加名一方即本案中的女方通常主张是赠与,房屋是共同财产;而男方会抗辩不是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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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1
1、房产上加了女方的姓名,属于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未加名字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11
本来这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结婚后添上了女方的名字,再离婚就属于共同财产了。
第3个回答  2020-05-11
如果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不管是谁买的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以后女方也有份。
第4个回答  2020-05-11
只要房子上面有二人的名字那就是属于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一方要房子一方给钱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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