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人已经被批捕了,但是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请问,人已经被批捕了,但是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若下一次依然证据不足,怎么办?若证据充分了,怎么办??

你好: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问题的解答。补充侦查不是每一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程序,它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如果原由侦查工作已达到侦查的目的和要求,侦查任务已经完成,就不存在补充侦查的问题。因此,一旦检察院做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当事人以及家人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尽快为其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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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规定可以退回两次,如果退回两次检察院仍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决定放人的,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就会起诉到法院去,由法院审理判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13
人已经批捕6月月20天了本来在检查院都已结案了,下一下就到法院了,但是案件又2次退回到公安机关了。这是怎么回事?
第3个回答  2019-06-19
你好!检察院批捕后证据不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不超过两次。
通常是会的
具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检察院决定
第4个回答  2016-07-07
在规定的时间内 检察院退检不公诉你 是要放人的 若补充侦查 证据充分 就等开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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