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具体有以下六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这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也包括新参加工作的实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2、计件工资
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包括按包干办法支付给个人工资和提成工资。
3、奖金
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生产奖(包括年终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
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因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津贴的内容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从事特殊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主要指工龄工资)以及其他津贴。
5、其他支付的工资
扩展资料:
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应付福利费科目取消,取而代之为应付职工薪酬。那么现在新规定企业不得提取福利费了,只能直接进管理费用--福利费开销,而且开销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来计提职工福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职工福利费
那应发工资是指那些呢?
追答国税函〔2009〕3号文件 其中第二条对工资总额作了规定的,我把第二条给你看看,其他详情你可以在网上查下这文件,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根据借方应付职工薪酬计算,应该是包括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我理解的对吗?
我是根据这样算的,不知道对不对?
我描述的借方应付职工薪酬,跟您说的一致吗?
追答我说的借方只包含个税和工资,不包含社保类,你仔细看看我上面的第二条规定,里面有列举不包括的项目,里面就有说不包含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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