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的身份证信息与家庭地址还有手机号码还有真实姓名还有照片 被他人多次公布在贴吧辱骂!

我和我老婆的身份证信息与家庭地址还有手机号码还有真实姓名还有照片 被他人多次公布在贴吧辱骂! 我和我老婆的身份证信息与家庭地址还有手机号码还有真实姓名 被一个人多次公布在贴吧上当众辱骂侮辱 发布人随意把信息与肖像照片 全部发在公共论坛上 严重侵犯了我们的隐私肖像权!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情节严重!请问律师们我们能否刑事起诉侵犯者?我们是否可以追究侵犯者的刑事责任吗?

说的不一定对,多查下有关名誉权法的资料。

只能说停止侵害,和精神赔偿,就是说贴吧不能再用身份证说事,还要给你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
第101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120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40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150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赔偿责任。
151 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侵权人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可予以收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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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25
报警,必须的!!!追问

我想告他
我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与电话号码!我想起诉他 请侵犯者坐牢可以嘛?

追答

坐牢估计坐不了

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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